一、申请人在4月9-17日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邮寄请使用顺丰或EMS)。
寄送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室 蔡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3628
二、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一)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二)《武汉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