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我院2022年“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的要求,我院逐一对报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候选人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下午17:00。考生如有异议,可在1月7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电话:027-68753628
Email:fxy230@126.com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