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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新生调档等相关事项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部老师   更新时间:2021-06-17 10:02   阅读: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初录的博士生新生,应按其不同录取类别分别办理调档、政审、签定向培养协议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档函等材料的发放

1、初录新生按不同录取类别,分别领取以下资料:

录取类别

调档函

思想品德考核调查表

定向培养协议

非定向

(本校应届生无须调档)


定向


2、领取方式

《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1)与《武汉大学2021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函》(以下简称:《调档函》,见附件2),请同学们自行下载,加盖公章的《调档函》请彩打后填上自己的信息,交给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在校生请联系自己辅导员老师)。

定向协议领取事宜待后续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1、调档

初录新生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必须按规定将档案寄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审查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非应届生在报考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要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的解约证明,未提供将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档案接收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室王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9

2、《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初录博士生应认真下载填写《调查表》,须用黑色笔填写,以便存档,必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

考生报考时无工作或学习单位的,《调查表》由户籍所在地或档案保管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填写并盖章。

《调查表》接收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室王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9

3.定向培养协议

录取类别为定向类的博士新生,应签定向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委培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非定向类博士新生不签该协议。

接收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室蔡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8


三、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考生须在724日前将上述材料寄至我院(因疫情校园管控,建议使用EMS或者顺丰邮寄)。经法学院审查合格并报学校批准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及QQ群通知(加群方式见本通知第五项)。

邮寄通知书接收地址,请等后续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公布后再按照QQ群内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登记。


四、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新生户口迁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咨询电话:027-68753629   王老师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1)从省外单位转入

从省外单位转来我校的,由原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同时还须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纸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和转往单位均为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从省内单位转入

从省内单位转来我校的,由原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实现无纸化办理,原党组织直接在系统里选择转往的学院党委全称,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少数不在系统里的省内单位,办理方法同从省外单位转入。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不明处请咨询张老师,电话027-68753619;档案、户口相关问题请咨询王老师,电话027-68753629。户口迁移证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大家开好后妥善保管,开学后以班级/支部为单位集中办理转入手续


五、博士新生QQ

为方便信息的沟通,请初录博士新生尽快加入“WHU21级法学院博士” QQ群,群号874139338,申请加群时注明姓名、专业、导师便于审核,进群后将群名片改为姓名-专业形式。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