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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公告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部老师   更新时间:2021-05-13 09:11   阅读:

一、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2021514日星期 9:00

2.复试方式:网络远程面试

面试包括外语面试和专业面试, 以考生抽题、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专业面试突出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治学态度、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面试流程为:自我介绍、专业答题、英语答题。

3. 成绩核算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40%。复试综合成绩包含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综合成绩75%)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综合成绩25%)。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不低于60分为合格。其中总评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总评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3×6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

(2)博士研究生总评成绩由考核专家组对候选人的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三方面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按以下公式计算考核总评成绩。

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成绩×40%+外语水平成绩×30%+培养潜质成绩×30%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专家推荐信(上述5项的清晰扫描件)、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学生证、所在学校培养单位开具的毕业证明、大学期间成绩单、专家推荐信(上述5项清晰扫描件)、科研成果等。

考生应填写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请将上述材料整理打包在13日下午15:00前发送至fxy230@126.com,邮件主题和打包文件都以考生姓名命名。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远程复试采取双机位,一个机位用于面试答题,另一个机位用于环境展示,请考生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和企业微信。详见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网络复试操作指南(考生端)(见附件)。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咨询与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027-68753628。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