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我院2021年硕士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含专项计划考生)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1年4月9日至4月19日,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1年4月19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125
Email:wdyz@whu.edu.cn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 电话:027-68753628
Email:fxy230@126.com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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