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方式
1.自取:本校应届生、通讯地址为武汉市或要求自取的新生, 7月19日17:30前可到法学院238办公室领取,领取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邮寄:其他新生,我院已按照QQ群内登记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于7月16日统一以EMS快递方式全部寄出。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
港澳台考生通知书本次也已同步发出。
二、新生入学有关注意事项
新生入学准备事项、入学报到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详见《武汉大学2019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注意事项》(附件),请新生务必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办理。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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