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方式
1.自取:本校应届生、通讯地址为武汉市或要求自取的新生, 7月1日起可到法学院238办公室领取,领取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邮寄:其他新生,我院将按照考生报考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部分考生在寄回政审、调档函期间更改了通知书领取方式或通讯地址,我们将以考生最后确认的领取方式和通讯地址为准)于7月5日起统一以EMS快递方式寄出。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
如有考生还需更改通知书领取方式(邮寄改为自取、自取改为邮寄)或更改邮寄地址,请于7月4日17:00前联系027-68752912(法学硕士)、027-68753628(法律硕士)进行更改。
港澳台考生通知书发放另行通知。
二、新生入学有关注意事项
新生入学准备事项、入学报到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详见《武汉大学2019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注意事项》(附件),请新生务必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办理。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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