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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新生调档等相关事项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19-06-03 15:01   阅读:

武汉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录结果已经公布,按学校有关要求,凡初录的考生,应按其不同录取类别分别办理调档、签培养合同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调档函等材料

1、初录新生应按不同录取类别,分别领取以下资料:

调档函

定向培养合同

非定向

(本校应届生无须调档)


定向

2、领取方式

自取:通讯地址为武汉市的新生(含推免生),请于64-66到法学院238办公室领取材料。本人无法前来领取的,代领人须持被代领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方可代为领取。

邮寄:通讯地址为外地的新生(含推免生),我院将按照考生报考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以快递方式,于610日统一寄出。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

如需更改领取方式和地址,请于66日前打电话办理。学术型硕士联系电话68752912;法律硕士联系电话68753628

二、办理程序

1、调档

初录新生须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其中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可以在原学校档案整理齐全后再寄出;非应届生必须按规定将档案寄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审查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非应届生在报考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要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的解约证明,未提供将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2、定向培养合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类。须填写定向类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并加盖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

3、档案及培养合同的接收

1)定向培养合同接收地址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室蔡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8

2)档案接收地址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室王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9

外校应届毕业生可先将档案缓寄证明寄到我院,待毕业生档案整理齐全后,由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将档案寄至我院。档案缓寄证明须加盖学院(系)党委公章。

武汉大学本校应届生的档案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办理,不需档案缓寄证明。

需要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考生,需提交书面申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本人录取专业及申请更改后的新的邮寄地址。

三、录取通知书

考生完成以上各项手续,经法学院审查合格报学校批准后,将按考生预留地址发放录取通知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预计6月下旬至7月上旬)。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及QQ群通知(加群方式见本通知第五项)。

四、户口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1、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格式

1)省外

从省外单位转来我校的,需持纸质介绍信和打印盖章的党员信息采集表转移,介绍信抬头填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往单位填实际转往学院党委全称,如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省内

从省内单位转来我校的,一般要通过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转移,实现无纸化办理,原党组织直接在系统里选择转往的学院党委全称,如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少数不在系统里的省内单位,办理方法同从省外单位转入。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不明处请咨询张老师,电话027-68753619;档案、户口相关问题请咨询王老师,电话027-68753629。户口迁移证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大家开好后妥善保管,开学后会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

五、新生QQ

为方便信息的沟通,请初录硕士新生尽快加入“WHU19级法学院硕士群号471273963,申请加群时注明专业-姓名,入群后及时按上述格式更改自己的群名片。

六、新生住宿申请

有关2019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住宿相关事宜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新生住宿申请的相关通知要求办理。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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