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考2008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负责人:李老师
地点:230室
时间:3月17日-3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说明:请务必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代领,则须持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