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200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到法学院230办公室尚老师处领取准考证(如果代领,必须带上考生和代领者的身份证). 特别注明:报名材料不全者必须补交材料到研究生院104办公室卢老师处才能领取.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