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院接受推免生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已确定,请复试学生准时参加(先到法学院230办公室肖老师处报到及交复试费100元).
法理 19日上午8:30 333法理教研室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9日上午8:30(星期四) 332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 刑法学 18日上午8:30(星期三) 329刑法教研室 民法学 17日下午2:00(星期二) 326民商法教研室 诉讼法(民诉) 20日上午9:00(星期五) 497赵钢老师办公室 诉讼法(刑诉) 待定 经济法 16日下午2:30(星期一) 331经济法教研室 环境法 13日下午2:30(星期五) 325环境法教研室 公法 16日晚上7:00(星期一) 317国际法会议室 私法 19日下午3:00(星期三) 317国际法会议室 国际经济法 18日下午3:00(星期三) 317国际法会议室
(注:校外有资格参加复试的学生已电话通知到本人)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