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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届毕业生考入法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档函的补充说明

发布者:研工办   更新时间:2011-05-24 16:03   阅读:

各位今年考入的应届毕业生(法学和法硕):

考虑到应届毕业生档案部分还没有形成的情况,应届毕业生可以先把政审函和培养合同寄到武大法学院,我们依据政审函可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人事档案待齐全后再一齐寄到武汉大学法学院(随政审函附一份学院证明,证明为应届毕业生,带档案齐全后一起邮寄)。

法学硕士档案和政审函以及培养合同邮寄地址参照网站上的通知;

法律硕士的培养合同按照入学通知的地址寄;

法律硕士的档案和政审函寄到武汉大学研究生办公室238于砚老师收。

详情请咨询于老师,联系电话:68753625。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