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生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入学前有工作单位的或者刚辞去工作的,一定要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和档案一起邮寄过来;
2、曾经有过工作的,需要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以及辞职后到入学前的无业或者待业证明(证明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开具)
3、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的须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开具无业或者待业证明。
所有材料都邮寄至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38,于砚老师收。
法法硕
法硕非法学 马邵杰,缺无业证明 法学硕士 以上名单中,名字为红色的同学,政审函需要重写,请尽快联系于老师,将你的邮寄地址告知,我们将重新邮寄政审函。联系电话,027-68753625,联系人:于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