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律史专业一名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根据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学校审核批准,拟录取车东晟为我院2015级博士士研究生。
特此公示。
拟录取专业 | 考号 | 姓名 | 初试总分 | 外语平均成绩 | PPT平均成绩 | 专业平均成绩 | 复试综合成绩 | 入学考试总评成绩 | 拟录取意见 | 报考类别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104865191061304 | 车东晟 | 229 | 78.6 | 86 | 85.6 | 83.58 | 79.96 | 同意录取 | 非定向 |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