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学校审核批准,拟录取李文君等2人为我院2015级博士士研究生。
特此公示。
拟录取专业 | 考号 | 姓名 | 初试总分 | 复试综合成绩 | 入学考试总评成绩 | 拟录取意见 | 报考类别 | 考试方式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104865191061038 | 刘文君 | 204 | 81.56 | 74.78 | 同意录取 | 非定向 | 公开招考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104865191061022 | 裴国富 | 222 | 76.88 | 75.44 | 同意录取 | 非定向 | 公开招考 |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