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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6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具体安排

发布者:ljy   更新时间:2016-12-12 16:32   阅读:

一、资格审查

1、时间:3月25日上午8:30开始(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地点:230办公室。

2、参加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本人人事档案中的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须交工作人员存档,请考生预留备份。

3、未能提交上述要求材料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取得“复试准考证”,凭“复试准考证”交复试费及参加复试。

5、资格审查时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报考资料不真实,交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取消复试资格。如果考生录取入学后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则按学校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学籍,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交复试费(未交复试费不能参加复试)

1、时间:3月25日上午8:30开始(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地点:236办公室。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到236办公室交复试费100元。收费人员出具交费收据,并在考生的复试准考证上盖章,证明考生已交费。考生凭盖章后的复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三、外语及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考生凭盖过交费章的复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外语及专业复试。

时间:3月26日上午8:30开始,具体地点安排见下表:

地点:法学院大楼(具体安排见下表):

专 业

地 点

时 间

法学理论

法学院333

3月26 日 8:30

法律史

法学院335

3月26 日 9:00

宪法学与行政法

法学院332

3月26 日 8:30

刑法学

法学院329

3月26 日 8:30

民商法学

法学院326

3月26 日 8:30

刑事诉讼法学

法学院211

3月26 日 14:30

民事诉讼法学

法学院209

3月26 日 8:30

经济法学

法学院331

3月26 日 8:3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法学院446

3月26 日 9:00

国际公法

法学院317

3月26 日 8:30

国际私法

法学院323

3月26 日 8:30

国际经济法

法学院313

3月26 日 9:00

四、体检

1、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2、参加学校体检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3月25日14:00--16:00;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医院。

3、考生在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1寸登记照片,体检费50元,不需要空腹。

4、体检结束后,校医院会直接将体检表发给考生本人,由考生把体检表交所在学院,不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体检表请考生于3月26日或3月28日交到230办公室。

五、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咨询电话:027-68752912。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