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大学法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了2025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资格审核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
考生如有异议,可在11月8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或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电话:027-68753628
Email:fxy230@126.com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125
Email:wdyzjc@whu.edu.cn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