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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4-09-18 19:25   阅读:

为进一步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做好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我院将通过“武汉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推免预报名系统”)进行接受推免生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应能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位于所在同年级专业前列。所在学校为国家高水平大学、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3.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推免生的考生,本科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申请学术学位各专业法学硕士、法律(法学)推免生的考生,本科专业应为法学专业或毕业时可获得法学专业第二学位。

4.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应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以法学专业第二学位资格录取为我院学术学位推免生的,入学前还应取得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未能取得前述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预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

1.预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491980092017:00

2.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http://yzs.whu.edu.cn/yjszs/plugins/zs/zsxsd/entrance#/entrance)”,选择“推免预报名”项目,根据系统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

(1)报名参加过武汉大学202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考生,无需注册,使用夏令营用户账号登录,并按照页面提示重新设置密码,适当维护个人信息和学习信息等,完成材料上传、志愿填报等后续操作。已经获得我院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同学也须在预报名系统中完成预接收确认操作(具体时间请关注群内通知)

(2)其他考生

未报名参加过武汉大学202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考生,使用个人证件信息完成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学习信息等,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材料上传、志愿填报等后续操作。

(二)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考生填报专业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拟考核名单,完成资格审核工作。所有的预推免考生都需要完成网上申请的步骤,包括已经获得我院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同学,若优秀营员不在预推免系统中完成预接收确认则视为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三)考核

学院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发出考核通知,考生收到考核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参加考核,未确认的视为放弃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夏令营优秀营员免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考核内容:考核由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所在学校遴选推免资格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考核方式:按学科专业成立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综合面试考核。

(三)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四)考核将于9月26日左右完成,学院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确定考核合格名单,经审核后通知考生。

四、接收计划

专业(方向)

参考指标

法学理论

2

法律史

4

宪法学

4

行政法学

4

刑法学

5

民商法学

6

刑事诉讼法学

1

行政诉讼法学

2

民事诉讼法学

2

经济法学

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国际公法学

7

国际私法学

6

国际经济法学

3

知识产权法学

2

法律(非法学)

48

法律(法学)

45

党内法规学

6


注:1.接收计划含夏令营优秀营员;2.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预推免计划。

、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学校招生简章中的统一标准执行。

全日制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学费预计2万/人/年。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学费以武汉大学招生简章和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加考核资格及考核成绩,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

2、经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通过的考生,正式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后,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预计9月28日,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午9:00前登录该系统完成注册、信息提交和志愿填报,当天学院在各招生专业根据考核总成绩依序发送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完成“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等操作,方可录取为我院202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额满为止。报考志愿应按照我院预报名考核通过的专业填报。考生未按要求登录系统进行操作或未按要求填报志愿,视为放弃。

3、暂未进入考核通过名单的考生,如各项考核成绩均合格将被列入候补名单。考核通过名单中如有未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或自愿放弃者,我院将在各专业(方向)接收推免生名额范围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在候补名单中递补。

七、信息咨询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http://golaw.whu.edu.cn/

办公电话: 工作日工作时间联系

       027-68753628

       027-87376720(党内法规学)     

Email:fxy230@126.com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