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及拟初录名单公示期内考生申诉及反映的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并请示了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统一适用于普通考生和“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根据该细则规定,“总评成绩、外语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成绩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经查,石东生和王立飞两名考生总评成绩不合格,现决定取消石东生、王立飞二人的拟录取资格。
特此公告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