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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者:liuhua   更新时间:2013-03-01 09:44   阅读: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综合性学术机构。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6个岗位各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见下表:

招聘岗位

年龄

学历/学位

专业

其它条件

经济学研究(一)

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8日后出生)

全日制院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经济学(海洋经济方向)

经济学研究(二)

经济学(文化产业方向)

政治学研究

国际政治

法学研究

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公法

方志编纂

全日制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学科各专业

具有两年以上专业相关工作经验。

网络维护和网站管理

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8日后出生)

全日制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方向专业

1、具有6个月以上与招聘岗位职责相近相关工作经历;

2、熟悉软件开发、网站设计、网络编辑及大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3、具有较好的文史知识背景。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http,“本院新闻”栏)。

其中,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5月18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箱为87053193@163.com。邮件务必注明主题“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及资格条件相关材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经济学研究、政治学研究、法学研究及方志编纂等岗位的人员同时递交一篇公开发表并能反映个人科研水平的代表作。

4、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应聘者反馈。

5、最低开考比例:招聘条件对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按实际人数组织考试;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三)测评与考试

1、经济学研究、政治学研究、法学研究和方志编纂岗位

该部分岗位采用测评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作品测评、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每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30%、30%和40%。

(1)作品测评

每个岗位聘请3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测评小组,对应聘者提供的作品进行阅审并评价打分。

测评后,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到低,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入围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具体安排于5月25日后在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前,对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3)笔试

笔试实行统一命题,主要考测应聘者专业理论水平和论文写作水平。

(4)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内容:对专业基础理论及学术前沿方面内容的掌握程度;对浙江省情的了解情况;对重大实践问题、公共道德及学术道德的关注和认知情况;心理及团队精神等。

2、网络维护和网站管理岗位

该岗位采用技能测试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包括理论考试、上机操作和面试三个环节,每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30%、30%和40%。

(1)资格复审

笔试前,对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所有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2)笔试

主要考测应聘者的计算机理论水平和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及维护能力。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3)上机操作

主要考测应聘者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及维护能力。

(4)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内容:对专业基础理论及规划设计知识的掌握程度;心理及团队精神等。

3、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结果及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省府路省府大楼2号楼(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053611(于老师),0571—87059412(李老师)

监督电话:0571-87053187(院纪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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