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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武汉大学法学院2020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19-12-26 15:15   阅读:

关于组织武汉大学法学院2020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法学院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领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在切实感受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取得的法治建设成就中坚定“四个自信”,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同时为丰富法学院学子寒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法学院决定组织开展学生寒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对象

武汉大学法学院在校学生。

注:同一项目若已申请武汉大学寒假社会实践,亦可同时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立项书,立项后可参与院级评比。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形式

社会实践团队由学生根据兴趣选取实践主题自由组成,在社会实践中,团队成员间加深沟通交流与相互了解,同心协力让实践活动更顺利、圆满地完成,也在此过程中结交深厚的朋辈友谊。

1. 实践团队划分

1)以单一学院为单位组建的实践团队和跨学院组建的实践团队;

2)法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组建的实践团队。

2.指导老师

各实践团均应邀请一名及以上法学院教职工作为团队指导老师。

(二)时间安排

2019

1226日:通知下发及活动宣传

1226日至1月5日:立项申报。(各团队提交材料至学院团委)

2020

1月6日至1月7日:学院审核项目书。

1月8日至1月10日:行前培训、物资准备和联系证明等工作。

1月12日至2月25日:社会实践具体实施阶段

2月25日开学后:总结、评优、表彰工作阶段。

(三)立项详细流程

1.实践团组建

各实践团根据兴趣,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确定自己的团队选题、招募实践团成员3-9、确定领队并邀请指导老师。

2.实践团组建完成后,领队须尽快完成下述工作:

1)从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或法研会推送下载并填写《武汉大学法学院2020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

2)组织全体队员填写《个人责任书》(要求每位队员签字,见附件2);

3)组织全体队员填写《团队保险信息表(见附件4)

3)建议各实践团队关注“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微信公众号,实践活动的后续进展与评优信息或提示将依托此平台进行发布。

3.材料提交。 实践团领队须于20201月5日下午5点前,将所有立项材料(纸质版附件1、24,及活动策划案)交至法学院230办公室并发送“立项书、团队保险信息表、策划案”至邮箱whufxyfs@163.com (邮件主题命名为“团队名称+寒假社会实践”),等待审核结果;

四、实践评比与表彰

1.材料提交

寒假结束后,各团队及个人需提交实践活动成果,作为对本次社会实践进行评比表彰及资助的依据。团队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实践调研报告、社会观察报告或志愿服务工作报告,不少于2000字;

2)关于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问题困难、解决方法、作用意义、成果收获、改进提升等方面的总结;

3)每位团队成员(个人)撰写的活动心得感悟,不少于1500字;

4)至少5张记录和反映实践活动开展实况的照片,要求有代表性的、体现实践活动特色与活动过程;照片分辨率在1280×960以上,JPEG格式,文件名需体现照片核心内容;

5)实践活动微电影或纪录片视频(选交);

6)实践过程中向法学院团委宣传部投稿,将择优推送,作为评优材料。投稿邮箱:whufxytwxcb@163.com

7)其他能反映实践活动成果、展现青年学子风采的材料。

2.总结表彰

1)召开法学院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表彰会,评选“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寒假社会实践先进队伍”,向各类获奖团队、人员颁发获奖证书;

2)邀请优秀实践活动代表展示活动成果,制作《武汉大学法学院2019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优秀成果集》、优秀实践团队(个人)展板、优秀实践活动风采推送等,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实践活动成果展示。

3.补贴资助

院团委根据最终评比表彰情况,向优秀团队实践活动发放相关资助及相应奖金。

资助、奖金详情参见附件3《武汉大学法学院社会活动实践报销制度》。

五、推荐实践主题

今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引导我院学子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深刻感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取得的法治建设成就、充分结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等主题,并以各种形式为载体,具体内容如下: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深入开展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鼓励学生走近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通过开展青年乡村创客沙龙、乡村社会发展调研等,将青年学子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利用创新创业项目对接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回访母校,携手成长”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在武汉大学向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稳步前进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扩大我校在全国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培养我校学生对高中母校的感恩之情,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武汉大学,学校将组织在校大学生回访高中母校,用同学们自己的所见所感向高中生讲述武大故事、展现武大魅力,积极搭建武汉大学与高中之间的桥梁,激发母校学子对武汉大学向往热情,勉励母校学子奋发学习、备战2020年高考。

(三)“返哺家乡,书香远播”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鼓励学生利用寒假回家乡的机会,向学龄前儿童、青少年、亲戚朋友、学弟学妹组织阅读分享会。通过该活动,启用学生担任图书馆的阅读推广人,用书籍浸润家乡,用知识回报社会,增强学生们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法律实施成效探究”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然形成;而随后的数年中,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又有诸多新立法获得通过。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如何看待这些新立法?这些新立法在实践中的落实程度如何?鼓励学生利用寒假走访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增进对法律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的了解。

(五)“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探究”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而司法体制改革,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如何看待有关改革举措?这些改革举措在实践中的成效如何?鼓励学生利用寒假走访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增进对司法体制改革成效的了解。

(六)“普法宣传”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21世纪是法治社会,我们国家也正从各个方面努力促进社会法治文明。法律不仅仅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同时也是我们工作时必须遵守的必要准则。全国各地,每时每刻都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作为法律人,我们可以针对当代人法律知识匮乏的现状进行普法宣传,旨在帮助普通群众了解最基本的法学知识以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形成一定法律意识,带动人们学法、守法、用法,切身保护好自身利益,为创建和谐法治社会做好准备。

(七)“法律职业发展状况调研”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推动依法治国,法律服务已经逐渐渗透到政治、文化、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方面面,法律服务的市场需求也大幅增长。新时代背景下,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等法律职业从业者的发展状况如何?鼓励学生在寒假期间对法律职业从业人员的发展状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不同法律行业从业者的工作汇报,总结经验以及了解就业发展情况,明晰未来职业规划。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