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会 > 文章详情

关于开展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九届研究生会期中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5-12-09 15:39   阅读:

研究生会各部门:

为加强研究生会内部建设,根据《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二十届研究生会研究决定,报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批准,现针对法学院研究生全体人员开展期中考评工作,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人事调整,对表现优异者进行表彰,具体由法学院研究生会秘书处人力资源办公室负责实施,希望所有人员予以重视。

考评工作要求各部门需于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之前召开部门本学期工作总结会议,会议要求如下:

1、 部门分管主席主持会议

2、 部门成员依次就自己所作工作进行陈述发言

3、 分管主席发言

4、 部门所有成员进行互评打分,分管主席对所有成员进行打分

5、 秘书处人员收回打分表

注意事项:

1、部门工作总结会议需要秘书处人员全程参与,故各部门负责人需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和地点告之秘书处人力资源办公室主任姜梦婷,便于派员参会;

2、部门工作总结会议需要拍摄照片,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上交秘书处,且部门所有成员均需参会,不能请假,未到会者便失去评优表彰资格,并予会后通报;

3、考评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优秀部门评比的重要参考;

4、考评工作总负责人为:李淮

具体负责人为:韩仁洁13163202630、姜梦婷15071238785

在考评工作中如有任何事宜或者异议均可联系上述人员。

5、考评结果与表彰结果经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院研工办和团委批准后予以公布。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