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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宝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2012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精神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现将宝钢奖学金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0级、2011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2012级硕博连读生)和201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委培、定向除外)。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优秀科研成果,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3、有国家承认的科研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研究生必须排名第一,或其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

4、在全国学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5、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

全校评选优秀研究生奖四名,奖金5000元,其中,推荐优秀研究生特等奖一名(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组织评选),奖金10000元。

四、评选程序和报送时间

请有意参评的研究生积极申报,最迟于9月18日下午5:00前将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238办公室张老师处。学院评定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条件审定申请者的材料,确定候选者报校研究生教育系列专项奖评审委员会,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专项奖获奖名单。

附件:

奖学金申请表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