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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 助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2-02-26 13:19   阅读:

法学院全体青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寄语精神,进一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团省委、省希望办、省青基会联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共同举办“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活动。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2021年度)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提供学业、社会实践奖励扶持。预计资助我校150名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法学院推荐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来自农村的受助学生推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


二、奖励对象

1.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含研究生),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武汉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2.家庭经济困难,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的困难学生,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实践;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申请人为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习勤奋,上学年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50%,无挂科现象;

4.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同等额度同类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予重复资助(已获批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影响申请);

5.参与救灾、志愿服务等各类爱心公益活动的在校生优先推荐;

6.重点支持在参与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科研创新、技能创新、体育赛事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高中及大学期间,曾受“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过的学生优先予以支持。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生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5.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奖项证书复印件或参加重点科技、重点工程、重大赛事、志愿服务和农村基层创新创业等项目证明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电子版材料于2月27日20:00之前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综合实践部公邮(whufxytw@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参考:【XXX】助学项目申请材料,附件命名格式参考:【XXX】助学项目申请表。纸质版材料请于2月28日(下周一)12:45-13:00交至法学院九三花园团委综合实践部工作人员处。


四、审核与公示

院团委将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另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初审结束后,校团委将会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讨论,形成我校拟推荐名单,并在未来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省希望办、省青基会复核。

特此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法学院团委综合实践部刘欣宇(17614422155)。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法学院团委综合实践部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