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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1-11-09 15:27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树我校研究生先进典型,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法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基数的20%(评选基数以“智慧研工”系统数据为准);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法学院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2名(包含在优秀研究生的基数内)。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及创新能力,2020-2021学年度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努力促进自身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

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综合素质突出,在满足优秀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2.2020-2021学年度获得学术创新奖一等及以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中的任意一项;

3.创新实践能力突出,在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或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四、工作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优选的评选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生自荐

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在“智慧研工”系统的“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服务中进行申报,提交后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查询”中,点击“申请表导出”,下载打印《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附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1112日上午9001200报至法学院230办公室。

(二)学院初评

学院结合学生提交的《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及相关申报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组织初评,根据初评情况在“智慧研工”系统“荣誉称号审核”中审批确定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

(三)学校审定

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培养单位初评情况,审定优秀研究生名单,组织评定优秀研究生标兵,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学校表彰

学校统一发文表彰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并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金1000元。


五、申报要求

(一)有意申报的同学请认真细致准备申报材料,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1111日下午1730(以提交申请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联系人:陈老师 027-68753629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