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奖助体系 > 文章详情

关于法学院2018-2019学年度韩德培、马克昌、金石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19-11-19 20:08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及各专项奖学金相关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称

根据学校通知,法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有金石奖学金、韩德培奖学金、马克昌奖学金

(一)金石奖学金:每人5000元,法学院经济法5人。要求:本学年未受过其它大额校内或社会的资助或奖励。

(二)韩德培奖学金:全院可评选6人,每人奖励5000元。

(三)马克昌奖学金:全院可评选6人,博士生3人,硕士生3人,博士生7000元/人;硕士生6000元/人。

二、评选对象

武汉大学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及以上硕、博士研究生,且符合所申报专项奖学金评选对象的具体要求;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

三、评选条件

凡申请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需符合专项奖学金申报的基本条件。各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依据设奖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评选程序

有意向参评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将候选人申请表(正反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于1121日(周上午9:00-11:30点报送至法学院23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邮箱:chenpanpan@whu.edu.cn(邮件主题备注**同学申请**奖学金)。

联系人:老师 027-68753619

五、相关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各专项奖学金所用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时间须在20189月1日至20198月31日期间。原则上C刊及三大检索学术论文收录及分区情况均要求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已见刊但暂未被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期刊收录证明。


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