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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三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19-11-18 11:34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于刚·宋晓奖学金等10项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继续设立武汉大学三星奖学金的协议》相关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度三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法学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二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二)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10%以内;

(三)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全校评选,名额3人,每人7000元。

四、评选程序

 1、有意向参评三星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审批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2、申请者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于1121日下午200—500提交法学院研工办230,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chenpanpan@whu.edu.cn(邮件主题备注**同学申请**奖学金)。

 联系人:陈老师  027—68753619

五、评选说明

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