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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武昌区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4-09-04 08:39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为进一步发挥武昌区教育资源优势,营造更加良好的育人环境,鼓励学子在武昌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武昌区委、区政府决定设立“武昌区政府奖学金”,对辖区优秀学子进行资助奖励。根据《武昌区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和《2014年度“武昌区政府奖学金”评选通知》相关精神,现将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额度

户籍或学籍在武昌区的在读高中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本专科生(含高职)。共评选创新奖、创业奖、公益奖、风尚奖、进取奖等5个奖项(高中生限申报风尚奖、进取奖),每个奖项评选10人,共计50人,每人奖励奖学金2万元。

我校最多可推荐8人。

二、评选条件

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综合素质突出;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未受过纪律处分。

1.创新奖。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做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并应用实施;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在全国或省市级相关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2.创业奖。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或在高校创业孵化园、科技园创业;创业项目符合武昌产业发展方向,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公益奖。具有高度的公益心及社会责任感,积极组织或参加武昌区各类公益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扶贫帮困、环境保护、社会教育、医疗卫生、法律服务、社区参与、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中做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新闻媒体报道褒扬;在市级以上公益创意大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获表彰。

4.风尚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勇于同丑恶现象作斗争等方面作出特别贡献,个人事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5.进取奖。踏实认真,吃苦耐劳,品学兼优,具有榜样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家庭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特殊困难,克难进取,自强奋斗,成绩优秀的在校高中生;在高考中取得特别优异成绩的本地应届高中毕业生;以特别优异成绩考取本地高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积极参加勤工俭学,生活俭朴,成绩优秀的高校生。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受理申请后进行初审初评,确定推荐申报人,并提交申报材料至研究生工作部或学生工作部。每个奖项各学院至多推荐1名学生。

2.研究生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组成相关评审小组,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武昌区政府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人才办)评审。

3.区委人才办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于10月中旬统一发布最终结果。

四、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在校大学生“武昌区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含申请人电子版2寸登记照片1张);申报人身份证、获得荣誉、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说明:所有材料按A4纸双面打印,一式10份。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2.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到2014年9月12日上午11:00,纸质版材料交至法学院230办公室张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主题注明“**同学申请**奖学金”)。

申请表.doc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