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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学知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6-10-14 18:54   阅读:

为感恩母校,勉励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广州钊智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设立“学知奖学金”。现将本年度研究生“学知奖学金”的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凡具有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并正常参加学习活动的2014级、2015级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2.本次学知奖学金所考察的学生成绩限定于2015-2016学年。

二、奖励人数及金额

1.奖励人数:

2014级、2015级硕士生每年级2人,共4人。

2.奖学金:5000元/人

三、评奖基本条件

1.奖学金申请者须诚信守法,道德品质良好,无违法违纪现象。在本评审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2.奖学金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评审年度各门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等)均无不及格现象。

四、评审委员会

学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七人,分别是武汉大学法学院谢雅维、黄丽、孙晋、安丰雷、刘慧,广州钊智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2人。

五、评审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知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本人的学习成绩单(盖有成绩专用章);本次评奖年度(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及著作的原件和复印件;测试答卷。

2.广州钊智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负责测试的命题和阅卷,武汉大学法学院配合广州钊智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命题和阅卷工作,考试内容以法律实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为主。

3.评审委员会结合申请者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知识测试成绩,综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进行公示。研究生科研成果占30%,知识测试成绩占70%。

六、奖学金评审日程安排

1.2016年10月14日,法学院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及测试题目;

2.2016年10月24日00:00前,申请者将申请材料(个人申请表及成绩单扫描件)及测试答卷电子稿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同学15年学知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个人申请表、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测试答卷)于10月25日上午9点至11时前交到法学院230室张老师处;

3. 2016年10月31日,公示评审结果;

4. 2016年11月7日,确定获奖名单。

奖学金颁发时间另行确定。

附件:

学知奖学金案例题2016.docx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知奖学金”申请表.doc

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知奖学金评审小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