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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月主题团日活动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19-10-24 16:42   阅读:

法学院各团支部:

为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基层团支部的凝聚力,密切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联系,增进团员青年之间的相互了解,法学院分团委决定在全体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结合本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


二、活动对象

法学院所有团支部


三、参考主题

主题一:团章基础知识学习

各团支部组织支部成员学习团章内容,感悟团章精神,提高团员意识并引导支部成员用实际行动展现当代青年的先进性与时代性。

主题二:岁月峥嵘七十载,锐意共创新时代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领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巨大飞跃。各团支部要回望历史,梳理我国建国以来的挫折与成就,总结我国一路走来的经验与精神;也要展望未来,思考广大团员青年应如何以一己之力,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添砖加瓦。

主题三:与信仰对话,为青春导航

确立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新时代大学生的必然选择。各团支部可以深入了解什么是信仰,为什么要树立信仰以及树立什么样的信仰等问题,深入体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将其融入日常生活和学习中。


四、活动要求

(一)2019级各团支部活动主题限定为主题一:团章基础知识学习,其余各级团支部在以上三个主题中任选其一。

(二)各团支部书记应认真规划活动内容,撰写活动方案,在正式开展活动之前将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发送至法学院团委法律实践中心邮箱(whufxyfs@163.com)。

(三)各团支部应围绕主题严肃组织活动,在确保活动思政性的基础上,适当进行形式创新,增强活动的互动性和参与性。

(四)请各团支部在团会结束后,按照规范书写团日活动总结(规范格式见附件),整理活动文字和影像材料,并于11月5日24:00之前以文件形式发送至法学院团委邮箱(whufxytw@163.com)。


特此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法律实践中心副部长蔡斯芊(18672371655)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