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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新生党员材料审查、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19-09-11 15:38   阅读:

法学院2019级研究生各(含博士、硕士)党支部:

为做好2019级新生党员材料审查、组织关系转接和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工作

各支部以支部为单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王老师(230办公室)预约,于9月16日9月20日期间到办公室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的审查工作,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并将审查情况填入《2019年新生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中下载),于9月20日(周五)下午5:00以前将支部的《2019年新生党员情况统计表》交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办公室)张老师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邮件名称统一备注“xx党支部新生党员情况统计表”,以便集中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关于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各新生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核。各新生党支部以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书记按照省内和省外情况将本支部党员党组织关系统一收集,并认真填写《2019年法学院转入党员登记表》及《2019年党员名册》(附件中下载)。

1. 从湖北省内转入(含校内互转)的,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支部同时填写《2019年法学院转入党员登记表》《2019年党员名册》,备注“省内转入”。电子介绍信审核通过后,学院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党员“接收”到党支部。

2. 从湖北省外转入的,党员需持纸质介绍信转接,支部同时填写《2019年法学院转入党员登记表》《2019年党员名册》,备注“省外转入”。介绍信审核通过后,学院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党员“外系统转入登记”到党支部。

3. 院内直升的,本院应届考取的研究生党组织关系无需办理转接,支部不填入“转接登记表”,但需将党员信息填入《2019年党员名册》,并备注“本院直升”。

各支部于9月18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将本支部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2019年法学院转入党员登记表》、《2019年党员名册纸质版交至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办公室)张老师处,三个电子版(《2019年新生党员情况统计表》、《2019年法学院转入党员登记表》、《2019年党员名册》)同时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邮件名称统一备注“xx班级新转入党员名单”,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注意事项:

1、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委培、在职类研究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

2、请各支部认真审查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完整规范。如由省外转入,党组织关系抬头应为“湖北省教育工作委员会”,所到基层党组织为“武汉大学法学院”,转入单位公章应为“县市级以上党组织”。

3、各支部严格按照附件中示例格式填写登记表,不可更改格式。


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