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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yjsh   更新时间:2018-06-14 11:10   阅读:

各毕业班团支部:

2018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在即,按照校团委的统一安排,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院团委决定于2018年6月14日——6月18日集中开展武汉大学法学院2018届毕业生团费收缴及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团支部负责人按照每名团员1.2的标准收缴本团支部的团费。有条件的团支部,可以视情况直接从班费等公共费用中扣缴。

二、对于我院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下列人员,无需上交团费:

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需要交纳,预备党员及正式党员无需缴纳);

2.因年满28周岁而自动退出共青团的原共青团员;

3.已经办理退团手续的原共青团员;

4.未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共青团员。

三、遗失需补办团员证的团员需上交一张一寸证件照(背景颜色不限)并缴纳补证费10元/本。各团支部负责人将补证费用和团费收齐后统一上缴。

四、工作程序:

1.下列文件纸质版和材料须在6月19日(周二)9:00—11:00上交到九三花园:

①本支部团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团费

②本支部团员证补名单+补证费用+补证团员的一寸证件照(背后写明支部名称及姓名);

本支部团员团员证(不包括补办)。

2.下列文件电子版须在6月18日(周一)下午17:00之前发至法学院研究生会邮箱(whu32fyh@163.com)

①本支部团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

②本支部团员证补办名单。

文件统一以word文件保存。文件名称格式统一为“XX团支部XX表”,如“2018届经济法硕士团支部团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2018届经济法硕士团支部补办名单”。

五、注意事项:

1.若团支部负责人因故无法前来缴费,请找人替缴;

2.各团支部负责人缴费时请尽量使用支付宝,当面转账,备注支部名称。

六、未尽事宜敬请联系法学院研究生会王雅辉(13051284480)。

2018届XX硕士博士团支部团员证补办名单.doc

XX硕士博士团支部团组织关系转出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