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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研究生党组织中开展第二期“活力100”党建创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3-03-18 15:20   阅读:

关于在研究生党组织中开展

第二期“活力100”党建创新活动的通知

法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在大学生党组织中实施“活力创新工程”的通知》(武大党字[2012]12号)部署,切实加强研究生党建工作,决定在研究生党组织中开展第二期“活力100”党建创新活动,现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与形式

第二期“活力100”党建创新活动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以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以健全运行机制、完善教育培养制度、打造品牌活动和提高信息水平为抓手,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提高研究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活动实行项目制,不预设具体内容与形式,由党支部自主策划、设计、申报;可以是单项专题活动,也可以是由系列活动组成的主题活动。

二、申报主体与方法

申报主体:各研究生党支部、党建社团组织均可申报。鼓励相关党支部联合申报,联合申报要明确牵头单位。

申报方法:党支部向研究生党总支递交《武汉大学研究生党组织“活力100”创新活动申报书》(见附件);研究生党总支根据各支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对申报书进行指导,修改完善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三、评审办法与经费

研究生党总支根据各支部申报情况和项目质量,确定若干立项项目报学校,后期活动经费由学校和学院配套支持。

四、活动步骤与安排

第一阶段:申报(4月15日前)

各研究生党支部填写申报书,最迟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书报研究生党总支。

第二阶段:研究生党总支初评(4月20日前)

研究生党总支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确定1-3个项目,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第三阶段:学校组织项目评审(4月30日前)

后期学校将组织项目评审包括申报答辩、项目初选、确定立项等环节。

第四阶段:活动开展(5月-11月)

立项项目承担支部在研究生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创建活动。11月中下旬,立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活动总结。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12月底)

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验收、成果汇编、展示推广和评选表彰等。

附件:

武汉大学研究生党组织“活力100”创新活动申报书

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