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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5-07-10 20:50   阅读:

法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研究决定,决定开展法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学生党支部条件

1.组织建设好。支部书记、委员能够带领全体党员自觉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党支部的制度健全,组织生活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措施到位,党员发展、“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工作扎实有序;

4.工作成果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学生积极为学院(系)发展做贡献;

5.群众反映好。党员与群众关系密切,党支部在同学中威信高,党员在学生中形象好。

(二)优秀学生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

4.顾全大局,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集体,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言行、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三)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认真学习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作风正;

2.工作能力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艰苦奋斗,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顾全大局,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支部工作走在全院前列;

3.群众基础好。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好党内外学生的思想工作,在党员和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较高的威信;

4.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

二、推选比例

各研究生党支部最多按本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10%推荐人员参加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前期已被校级表彰的包含在此比例内,前期已递交校级评选申请但未被表彰的不需重复递交材料)。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支部民主推选。根据评选条件,各研究生党支部提出本单位的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人选,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二)研究生党总支进行评审。研究生党总支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学院审批。研究生党总支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将报院党委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精心组织,让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增强党员意识、促进党建工作的过程,真正把事迹突出、经得起检验、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坚持标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三)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切实保证评优工作的质量,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

有意申请的支部务必按照要求于7月13日(下周一)上午9:00-11:00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法学院230办公室:《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表》、《优秀学生党员推荐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以下统称《推荐表》)。电子文档务必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zhangqiong@whu.edu.cn(邮件名称备注**申请优秀**)。

《推荐表》可添加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先进学生党支部的请将支部党员信息台账、支部党组织生活会议记录及相关活动开展情况一起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表.doc

附件2:优秀学生党员推荐表.doc

附件3: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doc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