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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学院2015年度团费收缴工作及共青团数据统计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5-12-02 16:59   阅读:

法学院各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准确掌握我院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根据团中央的相关规定,按照校团委的统一安排,特在我院全面开展2015年共青团数据统计工作以及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团费收缴

(一)各团支部负责人按照每名团员1.2元/年的标准收缴本团支部的团费。有条件的团支部,可以视情况直接从班费等公共费用中扣缴;

(二)对于我院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下列人员,无需上交团费:

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共青团员;

2、因年满28周岁而自动退出共青团的原共青团员;

3、已经办理退团手续的原共青团员;

4、未将团关系转入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共青团员。

(三)具体安排:

现金缴纳:我院研究生团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将在12月11日(周五)11:00—12:00在法学院九三花园统一进行团费收缴工作,请各团支部负责人按时上缴团费。【各团支部负责人亦可在该截止日期前将各支部团费转账至支付宝(王晓晓:412391649@qq.com),转账时请注明团支部名称,团员数量及团费总数。】

(四)注意事项:

1、若团支部负责人因故无法前来缴费,请找人替代;

2、各团支部负责人缴费时请尽量缴纳整钱。

二、共青团数据统计工作

(一)工作程序:

1、2015年12月1日,下发统计工作通知。

2、2015年12月1—4日,各团支部完成《团员信息表.xls》(根据本通知附件一,完成电子版)和《团支部整体信息统计表.doc》(根据本通知附件二,完成电子版)。

3、12月4日(周五)22:00前,各团支部负责人将本团支部的《团员信息表.xls》和《团支部整体信息统计表.doc》的电子版,发送至994957012@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本团支部的名称。

(二)相关要求:

1、统计数据的时间要求:

本次进行的2015年度团内统计,统计信息应为截止2015年12月31日。

2、关于《团员信息表》(样表参见附件中的《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采集模板.xls》)的统计要求:

(1)《团员信息表》样表中包含两个表格,分别为《团干部信息》表和《团员信息》表,团干部只统计团支部内任职的团干,即团支书、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2)表格样式不能做任何格式改变,否则数据不能导入。注意表格字体全部为宋体12号;

(3)表格中标红的字段为必填项目,其他为选填项目,但是尽量保证选填项目的完整。

(4)统计范围:

①人数范围:本支部全部在籍学生,不包含各类交流生、旁听生和留学生,包括入团的港澳台侨学生。

②其他范围要求:本支部14-28周岁的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

(5)相关字段填写说明:

团干部信息:

【全日制教育学历】硕士生统一填写“大学本科”;博士生统一填写“硕士研究生”;

【在职教育学历】硕士生统一填写“硕士研究生”;博士生统一填写“博士研究生”;

【团内现任职务】团支部书记选择“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选择“委员”;

【是否同级党委(支部)成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任现职年月】2015级填写2015/10,其他年级填写2015/9;

【现任职方法】统一选择“选举产生”;

【职务级别】统一选择“科级以下”;

【是否专职团干】统一选择“否”。

团员信息:

【政治面貌】表格中可选,分别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入党年月】以支部大会通过的日期为准,格式以样表中的格式为准;

【入团年月】格式以样表中的格式为准;

【全日制教育学历】硕士生统一填写“硕士研究生”;博士生统一填写“博士研究生”;

【团员所在领域】统一填写“学校”;

【是否在本县区从业】统一填写“否”;

【固定电话】不写区号;

【移动电话】小灵通不写027;

【电子邮箱】不要改变字体,为宋体12号。

(6) 统计文件统一以03版excel文件保存。硕士生文件名称统一为“【硕】****团支部”,如“【硕】15国际公法团支部”;博士生文件名称统一为“【博】****团支部”,如“【博】15刑法团支部”。

3、关于《团支部整体信息统计表》(样表参见附件中的《团支部整体信息统计表.doc》)的统计要求:

【14-28周岁青年数】本支部人数。

【团员数】排除非团员的人数,含团员、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申请入党团员数】2015年1月1日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经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数量,包括已发展的党员。

【团员入党数】2015年1月1日起,截至2015月12月31日已发展入党的团员数。

【保留团籍的党员数】本支部的党员总人数。

统计文件统一以03版word文件保存。硕士生文件名称统一为“【硕】****团支部”,如“【硕】15国际公法团支部”;博士生文件名称统一为“【博】****团支部”,如“【博】15刑法团支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统计工作为重要工作,请各团支部派专人负责,认真采集数据,不得编造、人为错误采集数据。如发现有不认真对待本次统计工作者,将酌情予以学院通报批评;

2、港澳台侨的团员由于身份证系统不能识别,请另新建一个excel文件填写后保存。文件名称统一为“本科***团支部港澳台侨”;

3、对于excel文件,若部分分博士生班,若虽无共青团员,但仍然有未满28岁的共产党员,对团员信息的excel文件仍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提交;

4、对于任何团支部,word文件必须填写;

5、各团支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统计工作;

6、联络人:法学院研究生团建办公室王晓晓(130-0636-8663)。

三、注意事项

下列文件的电子版须在12月4日(周五)22:00前,发送到994957012@qq.com。

(1)《团员信息表.xls》(须将文件名按上述要求更改);

附件一团员信息表.xls

(2)《团支部整体信息统计表.doc》(须将文件名按上述要求更改)。

附件二团支部整体信息统计表.doc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