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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5年11月计划发展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lh   更新时间:2015-10-13 17:34   阅读:

法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

根据校院两级党委通知及相关工作安排,请各支部结合实际情况,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上报支部本学期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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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对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对党组织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接受党支部考察至少满一年,自觉完成党支部交办的任务,学习刻苦,各方面表现优秀,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

二、推荐名额:坚持“成熟发展”及“均衡发展”原则,各支部推荐拟发展对象名单,其中法律硕士每支部不超过3人,法学硕士每支部不超过2人,博士每支部不超过1人。

三、 推荐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支委会了解各位入党申请人的思想表现情况及群众基础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的意见。

2、在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民主测评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同意列为发展对象”与“不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测评。支部民主测评会的情况和测评结果要如实记录在支部会议记录本中。

3、各支部将民主推荐的拟发展对象名单(见附件)最晚于11月5日24:00前发送至lyn67@163.com, 邮件名称为(***支部拟发展人员情况登记表)。

4、发展对象培训:根据学院安排,预计下周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5、入党前答辩:研究生党总支将审议各支部上报的拟发展对象名单,组织入党前答辩,对各支部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从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入党动机、理想信念、群众基础、社会工作与实践、集体意识、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查,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请各支部按照程序,严格标准,认真做好本次党员发展推荐工作。

2015年11月法学院研究生计划发展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