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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8年3月计划发展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8-03-26 15:01   阅读:

法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

根据校院两级党委通知及相关工作安排,请各支部结合实际情况,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上报支部本学期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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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对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对党组织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接受党支部考察至少满一年,自觉完成党支部交办的任务,学习刻苦,各方面表现优秀,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

二、推荐名额:坚持“成熟发展”及“均衡发展”原则,各支部推荐拟发展对象名单,原则上法学硕士每个支部推荐2个名额,法律硕士每个支部推荐4个名额特殊情况可即时与研究生党总支报告。

三、推荐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支委会了解各位入党申请人的思想表现情况及群众基础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的意见。

2、在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支部民主推荐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同意列为发展对象”与“不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测评。支部民主推荐会的情况和推荐结果要如实记录在支部会议记录本中。

3、各支部将民主推荐的拟发展对象名单(见附件)于42日(下周)上午10:00前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邮件名称为(***支部拟发展人员情况登记表);推荐名单必须为建档考察人员,并将推选的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于4月2日(下周14:00-17:00交至230办公室

4、发展对象培训:根据学院安排,参加发展对象培训,具体将另行通知。

5、入党前答辩:研究生党总支将审议各支部上报的拟发展对象名单,组织入党前答辩对各支部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从政治素质、学习情况、入党动机、理想信念、群众基础、社会工作与实践、集体意识、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查,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6、请各支部按照程序,严格标准,认真做好本次党员发展推荐工作。

2018年3月法学院研究生计划发展人员.xls

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