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授予 > 文章详情

关于2006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办理答辩手续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   更新时间:2010-05-07 11:14   阅读:

关于2006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办理答辩手续的紧急通知

各答辩申请人: 按学校研究生院规定,从2006年起凡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 毕业生首先完成毕业生电子摄像,如果毕业生还没有电子摄像,网上毕业申请的请求将不能提交。对还未电子摄像的同学,采取几种方法完成电子摄像: (1) 研究生院组织几次散拍时间,分别是4月28日上午,5月31日上午,6月9日上午,地点在研究生院一楼; (2) 研究生直接到新华社湖北分社拍照,将电子照片拷贝到培养处学籍办即可.新华社湖北分社地址: 东湖梨园, 联系电话:68881175 2、进入研究生院网页中”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或http://www.202.114.74.5),(首次进入账号为学号,密码为8位数出生日期)。 3、进入开学注册-〉填写入学登记表并进行网上提交。 4、 进入毕业申请-〉毕业申请单,核对照片及本人的基本信息,填写并核对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 5、进入学生学位申请审核-〉硕士(或博士)学生申请审核,填写并核对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 6、通知指导老师进入研究生院网页中”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或http://www.202.114.74.5), 以教师身份登陆(由教学秘书告知账号、密码),并对毕业生提交的毕业申请进行网上审核,如果同意毕业就网上提交。 7、硕士、博士分别以专业为单位到230办公室领取答辩袋,按要求填写申请答辩的相关内容并经导师等签字和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8、将填写完整的答辩袋(以专业为单位)迅速提交到230办公室,以便大量的信息及时录入上报。 注意事项: 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定于6月上旬召开,且按学校要求,今年上半年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必须进行网上申请和纸质申请两种形式,其程序之复杂,请各专业按要求尽快办理答辩手续并快速提交答辩材料。否则逾期不候,只能推迟到下半年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答辩材料。 2、研究生和教师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后,应立即更改初始密码并牢记新密码。 3、以上内容请各毕业生之间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