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文章详情

关于2021年上半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部老师   更新时间:2021-03-09 10:32   阅读:

为了顺利进行上半年硕士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答辩前注意事项公布如下,2021年上半年拟参加答辩的2018级全日制法律(非法学)、2019级法律(法学)研究生及其他年级的在职法律硕士研究同学们务必参照此办理

  1. 答辩报名时间:419——423日工作日时间。先自行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核实是否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是否缴清所有学费。学费缴清、学分修满,方可联系教学秘书领取答辩材料,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

    学分要求:法律(非法学)总学分不低于65学分,学位课34学分。

    法律(法学)总学分不低于44学分,学位课17学分,自选课不低于10学分。

    在职法律硕士总学分不低于45学分,学位课30学分。

  2. 331日前,全日制法硕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并提交开题报告申请(可以上传开题报告书的doc格式),录入专家组(导师)对开题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开题报告导师审核。未按要求完成开题报告的不允许报名答辩。

  3. 答辩报名成功的全日制学生通知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以下申请:①毕业申请→院系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 论文重复率检测申请 ③论文评阅→导师审核 ④论文答辩→导师审核→院系审核导师录入答辩结果 ⑤学位申请→院系审核。

    请注意:每一环节必须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环节申请,请每一个人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按时提出申请。

    在职的学生在老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申请、学位申请,不用提交毕业申请。

  4. 没有毕业照片的同学请抓紧时间补照,否则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将无法完成;

    新华社不再提供散拍,请同学们自己去照相馆照。要求:蓝底,正面免冠,象素120*160,大小控制在10k以内。照好后将电子版发给教学秘书,注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在职学生直接在系统中提交毕业照片)。同时提供22寸照片纸制版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系统中已经有毕业照片的不允许重新提交替换。

  5. 申请人需找导师签署“同意答辩”的申请书并于报名当天提交给办公室,否则不予答辩。(答辩申请书附件见下)

  6. 按照学位档案上的目录要求整理学位档案,《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内材料必须按照表内页码排序,评阅书和表决票按顺序放入《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内.答辩完毕后将完整的学位档案交给答辩秘书,经答辩秘书整理审核后统一交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法学院238办公室)。

    注意事项:答辩结束后移交给答辩秘书的学位档案中须含《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一份、专业学位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不需要提供成绩单。专业实践手册及毕业生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在职研究生还应提交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7. 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包括实务论文)。具体要求为:论文电子检测重复率20%检测前要确认学位论文是导师审核通过后的定稿论文。为消除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所有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只能检测一次检测没有通过者不能参加答辩。

    检测时间为427-29日,务必于42617:00之前将论文电子版(doc格式)提交到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重复率检测”中,具体操作流程见操作流程指南。在职研究生将论文电子版(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同时修改为“法学院-学生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的格式)发送到法硕中心的邮箱fxy68753628@163.com

     

    特别注意:档案内所有材料不准使用订书钉或其它金属材料装订,一律使用胶水粘好。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