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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补充2018年度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列表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部老师   更新时间:2019-01-04 09:19   阅读:

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大〔201735号的相关精神,学校依据“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列表”对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进行资助。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2018年度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列表进行补充。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为2019年1月3日至20192月27

  二、补充流程

(一)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23日  各培养单位广泛宣传该项目,使广大导师和研究生知晓项目信息并鼓励导师向教学秘书提出会议列表补充建议。列表中的会议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应为国(境)外举办的本学科领域较高级别的、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会议。

(二)2019年1月24日—2019年2月20日  导师的补充建议由教学秘书汇总后提交院系学评分会进行筛选,根据会议的国际影响力和学术水平等因素,在2018年度原有会议列表的基础上补充形成本单位2019年度国际学术会议列表,会议总数不超过50个(因原有列表中的会议已通过专家审核,原则上应保留)。新的会议列表(附件一)要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将会议列表于2019220前按要求报送至研究生院进行复核,纸质版须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peiyangchu205@163.com

(三)2019年2月21日—2019年2月27日  研究生院将对各培养单位会议列表进行审核,核定后的列表将成为2019年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的依据。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培养单位在2018年度原有会议列表的基础上增补会议列表,并排序、标注等级,若未标注等级,默认为D等

(二)会议列表中可列出8个以内本领域的顶尖级国际学术会议(A类),参加此类会议的资助条件可适当放宽,资助额度可适当提高。

(三)未按要求提交会议列表或补充会议审核未通过的培养单位将无法享受学校相应资助。学校将不定期聘请校外专家对各培养单位申报的会议列表进行评审。

(四)本次会议补充列表审核通过后,2019年度内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