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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组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 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部老师   更新时间:2018-09-17 10:15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是一项常规工作,也是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13]89号)、《武汉大学直博生、硕博连续生培养办法(试行)》(武大研字[2013]7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中期考核对象:2017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核优秀者可优先申请参加“2+3”硕博连读生遴选。

2.硕博连读资格考核对象:2016级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参加“3+3”硕博连读遴选资格考核;2017级已获得“1+4”硕博连读资格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硕士转博士资格考核。

3.硕博连读遴选考核对象:2018级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参加“1+4”硕博连读遴选。

二、考核内容与结果应用

1.考核内容

在中期考核、硕博连读遴选与资格考核中,培养单位要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治学态度、心理健康状况、课程学习情况、参加学术活动与科研训练情况,以及专业知识基础、学术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

2.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硕博连读遴选考核的结果分为两种:通过、不通过。

3. 考核结果应用

(1)中期考核良好及以上的研究生,可申请“2+3”硕博连读;中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可依据相应程序作肄业或退学处理。

(2)通过2017级“1+4”、2016级“3+3”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考核者,下一学年转为博士研究生,未通过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通过2018级“1+4”硕博连读资格遴选考核的研究生,可获得“1+4”硕博连读资格,并于下一学年参加“1+4”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考核,最终确定是否转博,未通过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三、考核方式及程序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各培养单位要成立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政策制定和工作协调安排;相关学科成立由3—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分流意见。

3.各培养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和分流意见进行审核,确定并上报考核结果和分流意见。

四、有关要求

1.在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中,各培养单位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研究生权益,科学评定考核结果,审慎给出分流意见。

2.中期考核合格,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进入后续培养环节(学位论文研究、实习实践等),请各培养单位与指导教师安排好后续工作。

3.无“硕博连读”培养方案的培养单位不能进行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工作;硕博连读生遴选考核要优中择优,宁缺毋滥,遴选数量在博士招生年度计划中统筹考虑;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名单按年级汇总,按学号排序(含电子版),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9月28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68754172)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在硕博连读期间,若完成所有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达到硕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的,经导师、培养单位同意,可申请与本届硕士生一同参加硕士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取得硕士学位证和硕士毕业证,并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13]89号)

2.《武汉大学直博生、硕博连续生培养办法(试行)》(武大研字[2013]78号)

 “2 3”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3 3”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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