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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的通知

发布者:ljy   更新时间:2015-01-19 09:16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的安排,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注册时间为2015年3月1日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研究生报到注册

所有在籍研究生(含2014级)报到注册时间为3月1日, 各培养单位使用“武汉大学学生注册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系统”)完成报到注册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正常报到:研究生应先缴清学费和住宿费, 持校园卡和研究生证去所在学院刷卡;学院工作人员查询“注册系统”, 如该生的注册情况为“已缴费,已报到”, 工作人员应在其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方为注册成功。

2、 代报到: 研究生因在外实习、联合培养、参加工作(仅限在职委培生)不能到校报到,应先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并向所在学院提出代报到的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批准后,由所在学院将此类研究生名单集中录入“注册系统”, 并在“注册系统”里操作为“代报到”。待实习、联合培养结束后,应及时到所在学院补办报到手续(参见“正常报到”手续)。

3、请假: 研究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研究生在“注册系统”提交请假申请,并注明理由和提交相关证明。其中,请假1天由学院工作人员审批;请假2-7天由所在学院领导审批; 请假8-14天由研究生院审批。请假期满,研究生应补办报到注册手续(参见“正常报到”手续)。

4、 处于休学期间的研究生不参加报到,休学期满,应办理复学手续。

二、关于研究生缴费

研究生缴纳学费是注册的必要条件, 研究生必须按时缴纳有关费用。对2014年9月份办理了申请缓缴费的学生, 本学期内应按承诺交清学费,否则不予注册。

三、关于未注册研究生的处理

未注册研究生指既未参加正常报到、代报到,也未办理请假、休学手续的研究生。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逾期2周仍未注册研究生,应予以退学处理; 在学校最终处理结果公布之前,未注册研究生暂不能享受已注册研究生待遇,即不能参加选课、综合考试、成绩登录、成绩打印等相关培养环节的活动。

四、加强注册工作的宣传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生辅导员应强化学籍管理意识,并将规范学籍管理与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广泛宣传学校学籍注册政策,提醒研究生及时注册,并明确告知不注册的后果。

学籍注册工作政策性强,事关研究生切身利益,望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学籍注册的政策宣传与开学初的学籍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