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文章详情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的通知

发布者:zxy   更新时间:2016-08-31 10:07   阅读:

一、研究生应于2016年9月5-14日工作日时间到法学院各相应办公室进行注册,仅限本人注册,如本人无法按期到校需办理请假手续。

1、正常报到:应先缴清学费和住宿费,持研究生证报到,如不欠费,则注册通过;如欠费,则不能注册。

2、请假:因在外实习、联合培养、参加工作(仅限在职委培生)、出国、请假等原因不能到校报到,应先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填写《研究生请假审批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交到相应办公室。待请假期满应及时到学院补办报到手续。

3、处于休学期间的研究生不参加报到,休学期满,应办理复学手续。

二、研究生缴费方式

1、通过网上自行缴费方式:研究生登陆学校主页的“信息门户”,单击“财务信息平台”进入“武汉大学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完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后,单击“统一支付平台”,选择“学费缴费”菜单,按提示进行操作。用开通了网银的中国银行卡缴费的,请优先选择“中国银行”窗口;用留有手机号码的银联卡缴费的,通过“在线支付”窗口;没银联卡的可由亲朋好友代为缴纳。

2、因特殊情况,不能通过银行批量扣收或网上缴费的,可以用现金或银行卡直接到各核算科室缴费。

三、关于未注册研究生的处理

未注册研究生指既未参加正常报到、也未办理请假、休学手续的研究生。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逾期2周仍未注册研究生,应予以退学处理;在学校最终处理结果公布之前,未注册研究生暂不能享受已注册研究生待遇,即不能参加选课、综合考试、成绩登录等相关培养环节的活动。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6年9月1日

报到注册地点:

1、法律硕士:238办公室 赵老师

2、法学硕士:230办公室 谭老师

3、法学博士:230办公室 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