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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中遴选“司法文明”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通知

发布者:zxy   更新时间:2016-04-27 16:08   阅读:

一. 培养司法文明研究方向硕士、博士研究生是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任务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简称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我国目前唯一一个以法学学科为主创建的国家协同创新中心。中心由中国政法大学牵头,武汉大学和吉林大学为主要协同高校。中心于2013年正式成立。中心的联席主任为吉林大学的张文显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的张保生教授和武汉大学的王树义教授。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先生担任。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按照教育部“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创建的,目的是致力推动和促进我国司法的文明发展,提高我国司法的公信力。中心具有五大任务:探索科学的司法理论;助力构建先进的司法制度;促进公正的司法运作;培养卓越的司法精英人才;培育理性的司法文化。

二.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2016年度司法文明方向硕士研究生招收计划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武大中心2016年度计划在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中遴选20-25名法律硕士研究生进入“司法文明”研究方向学习。武汉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在读的学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三)具有创新精神、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关心我国司法文明的发展和司法改革;

(五)致力从事司法文明的理念和基本理论、司法理论、司法制度、司法运作、司法文化和环境司法方向的研究。

三.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为司法文明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学习提供的支持条件

(一)“司法文明”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由下列导师指导(双向遴选):张文显(吉林大学)、杜宴林(吉林大学)、姚建宗(吉林大学)、张保生(中国政法大学)、卞建林(吉林大学)、常林(中国政法大学)、王树义(武汉大学)、肖永平(武汉大学)、林莉红(武汉大学)、秦前红(武汉大学)、江国华(武汉大学)、占善刚(武汉大学)、罗吉(武汉大学)、杜群(武汉大学)、柯坚(武汉大学)等。

(二)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为“司法文明”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单独增开下列课程:现代司法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中国司法文明史;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行政与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司法运作的理论与实践;环境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司法社会学;证据法学;司法鉴定概论;涉外司法概论;等。

(三)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向遴选进入“司法文明”研究方向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从遴选当年开始)提供500元人民币的专门资料费(凭发票报销)。

(四)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对“司法文明”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在法学C刊上发表的有关司法文明研究的学术论文予以奖励,每篇8000元人民币;在法学C扩期刊上发表的有关司法文明研究的学术论文,每篇4000元人民币。

四.报名时间:201554-10日。

五、报名者需提供下列信息:

1、个人简况;

2、受教育背景;

3、工作背景;

4、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包括本科阶段);

5、任何可以证明自己学习及研究能力的信息。

择优录取。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5月3日18:30——19:30在法学院120会议室举行遴选司法文明方向硕士研究生说明会,王树义教授和林莉红教授与会宣讲,请有意报名的15级法律(非法学)专业同学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