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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研究生院:关于组织研究生参加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tt   更新时间:2015-12-22 15:28   阅读:

法学硕士定于1月4日上午报名缴费,地点:230办公室

法律硕士定于1月4日上午报名缴费,地点:238办公室

各培养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研究生参加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宗旨与目的:

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旨在贯彻落实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全面培养我校学生的英语素质,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通过参加竞赛,促使研究生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推动学校研究生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

二、 竞赛内容:

《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要求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译五方面的能力。

三、 竞赛对象:

全校各培养单位所有专业(A类属于研究生)研究生。在研究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各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参加A类参赛。但总报名人数控制在各单位研究生人数的15%-20%之内。

四、 竞赛时间和方法:

1.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于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定于2016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初赛和决赛均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参加决赛的研究生根据初赛成绩,从参加初赛的研究生中选拔。

五、 竞赛题型和命题范围:

初赛和决赛的命题依教学大纲,初、决赛满分均为150分(建构反应题型占90分,选择反应题型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

六、 奖励办法:

竞赛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总获奖比率为本校参赛人数的51‰。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特等奖比率为1‰,一等奖比率为5‰,二等奖比率为15‰,三等奖比率为30‰,获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www.tefl-china.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上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

2016年暑假期间将举办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全国总决赛暨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获特等奖或各参赛院校各类别竞赛成绩第一名的大学生均有资格和机会参加。

七、 报名方法和竞赛经费:

1.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各学院(系)应积极宣传竞赛的目的和意义,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竞赛。根据竞赛组委会要求,凡未参加初赛的学生不得参加决赛。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请各学院(系)登录武汉大学信息门户http://my.whu.edu.cn,登录后在右上角“单点登录系统”区域单击“研究生管理”,进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选择大学英语报名竞赛,填报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表,再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交报名费每生25元,各学院(系)应于2016年1月4日前完成报名工作。于1月6日交研究生院培养处(205室),过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