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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的通知

发布者:ljy   更新时间:2017-02-16 16:28   阅读:

一、研究生应于2017年2月20-3月3日工作日时间到法学院各相应办公室进行注册,仅限本人注册,如本人无法按期到校需办理请假手续。

1、正常报到:研究生应先缴清学费和住宿费, 持校园卡和研究生证去所在学院刷卡报到, 如果学生不欠费, 则注册通过,学院工作人员应在其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 如果学生欠费,则不能注册。

研究生因在外实习、联合培养、参加工作(仅限在职委培生)、出国等情况,可通过纸质请假条或QQ留言的方式报到。

2、请假:研究生因病等原因不能到校报到,应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研究生请假审批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院审核同意后将此类研究生名单录入系统,并注明原因。待请假期满应及时到所在学院补办报到手续(参见“正常报到”手续)。

3、处于休学期间的研究生不参加报到,休学期满,应办理复学手续。

二、研究生缴费方式

1、通过网上自行缴费方式:研究生登陆学校主页的“信息门户”,单击“财务信息平台”进入“武汉大学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完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后,单击“统一支付平台”,选择“学费缴费”菜单,按提示进行操作。用开通了网银的中国银行卡缴费的,请优先选择“中国银行”窗口;用留有手机号码的银联卡缴费的,通过“在线支付”窗口;没银联卡的可由亲朋好友代为缴纳。

2、因特殊情况,不能通过银行批量扣收或网上缴费的,可以用现金或银行卡直接到各核算科室缴费。

三、关于未注册研究生的处理

未注册研究生指既未参加正常报到、也未办理请假、休学手续的研究生。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逾期2周仍未注册研究生,应予以退学处理; 在学校最终处理结果公布之前,未注册研究生暂不能享受已注册研究生待遇,即不能参加选课、综合考试、成绩登录等相关培养环节的活动。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7216

报到注册地点:

1、法律硕士:238办公室赵老师

2、法学硕士:230办公室谭老师

3、法学博士:230办公室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