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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者:ljy   更新时间:2018-01-11 15:40   阅读: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的精神,经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审核,我院推荐意见如下表,如有异议,请于1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fxy230@126.com,或致电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室(电话027—68752912)。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

排序

学号

姓名

1

2015101060087

陈俊华

2

2015101060091

胡常峰

3

2015101060073

殷 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