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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新生调档等相关事项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部老师   更新时间:2021-05-26 15:28   阅读:

武汉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录结果已经公布,按学校有关要求,凡初录的考生(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应按其不同录取类别分别办理调档、政审、签培养合同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调档函等材料

1、初录新生应按不同录取类别,分别领取以下资料:

调档函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定向培养合同

非定向

(本校应届生无须调档)


定向

2、领取方式

《武汉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1)与《武汉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以下简称:《调档函》,见附件2),请同学们自行下载,加盖公章的《调档函》请彩打后填上自己的信息,交给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在校生请联系自己辅导员老师)。

定向协议领取事宜待后续另行通知。

二、办理程序

1、调档

初录新生须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必须按规定将档案寄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审查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非应届生在报考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要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的解约证明,未提供将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2、《武汉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初录新生(含推免生)应认真下载填写《武汉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调查表》须用黑色笔填写,不能打印,以便存档,必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

考生报考时无工作或学习单位的,《调查表》由户籍所在地或档案保管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填写并盖章。

《调查表》接收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 王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9

3、定向培养合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类。须填写定向类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并加盖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

4、定向培养合同及档案的接收

1)定向培养合同接收地址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室蔡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8

2)档案接收地址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室王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9

武汉大学本校应届生的档案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办理,无需自行办理调档手续。

三、录取通知书

考生完成以上各项手续,经法学院审查合格报学校批准后,我院将会在新生群内统计通知书接收地址,安排通知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及QQ群通知(加群方式见本通知第五项)。

四、户口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1、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格式

1)省外

从省外单位转来我校的,需持纸质介绍信和打印盖章的党员信息采集表转移,介绍信抬头填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往单位填实际转往学院党委全称,如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省内

从省内单位转来我校的,一般要通过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转移,实现无纸化办理,原党组织直接在系统里选择转往的学院党委全称,如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少数不在系统里的省内单位,办理方法同从省外单位转入。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不明处请咨询张老师,电话027-68753619;档案、户口相关问题请咨询王老师,电话027-68753629。户口迁移证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大家开好后妥善保管,开学后会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

3、团组织关系

   新生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转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里搜索“湖北省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将在新生来校报到、核验相关档案后办理接收。

如当地团组织无法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转接,也可以持纸质介绍信办理,介绍信转入团组织名称: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五、新生QQ

为方便信息的沟通,请初录硕士新生尽快加入2021级硕士研究生群,群号625682111,申请加群时必须注明专业-姓名,入群后及时按上述格式更改自己的群名片。

六、新生住宿申请

有关2021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住宿相关事宜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新生住宿申请的相关通知要求办理。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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