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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免预报名证明材料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   更新时间:2020-09-10 10:46   阅读:

根据考生反映,由于所在学校尚未完成推免生资格选拔工作,无法提供推免资格和排名情况证明。经研究,我院同意考生在填报系统中暂不提交该证明,待所在学校可以提供该证明后,考生将盖章的证明拍照后发至邮箱fxy230@126.com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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