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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0级研究生报到须知

发布者:tm   更新时间:2010-09-03 09:06   阅读: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于9月8日—9日到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梅园小操场报到注册。提前来校者不安排接待,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应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交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普通类、自筹类培养的研究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有工作经历的自带工资关系转移证明。

4、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生除外)。

5、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法为:湖北省外的新生党员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内的新生赏填写“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处均填写“武汉大学”。

6、自备一寸彩色照片六张;自带住宿费、生活费和其他费用(如户口、体检费和平安健康保险费等)以及被褥、衣物等日常生活用品。

7、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可通过银行批量扣收。为减少学生随身携带的现金,学校为每位学生办理了中国银行借记卡和中银武大校园卡。中国银行借记卡随《录取通知书》寄发,请妥善保管并仔细阅读用卡须知,中银武大校园卡在学生到校后发放,请提前10天将现金通过当地存入中国银行借记卡,但存款比应缴费用多11元(其中10元为银行卡工本费,1元为应留余额),并请务必及时修改密码。

财务部咨询电话:027-68756771、68756779、68754661、68752400

中国银行借记卡咨询电话:027—68772828、68776946、68764772、68762976

8、需要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研究生需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住宿申请系统”申请住宿(网址:http://hqbzb.whu.edu.cn/dormapp)。系统开放时间:硕士研究生为6月15日—7月30日、博士研究生为6月30日—7月30日,逾期未申请住宿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分配宿舍。若申请住宿后又不愿意住宿者,请务必在7月30日前登陆以上网址注销入住申请。申请住宿的学生未住满一学年,中途不得申请退宿。如果有特殊原因不需要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在入学报到时,请与学校签订责任书。

所有住宿学生可于8月20日后在“武汉大学学生住宿查询系统”上查询本人的住宿地址及收费标准(http://hqbzb.whu.edu.cn/stuquery)。咨询电话:027—68754108

9、为做好高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研究生报到时应将“武汉大学新进校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交所在院系,“调查表”在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在校学生应集中精力完成学业,慎重考虑结婚、生育问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计划生育有关法规及办事程序详见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网页。

网址:http//hqbzb.whu.edu.cn。咨询电话:027—68754553

10、复试未参加体检或体检存有疑问需要入学时复检者,请报到后按校医院安排进行体检。

11、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填写好的《武汉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一式三份)(下载网址:http://www.gs.whu.edu.cn)于9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院办公室 027-68754046 招就处 027-68754125

培 养 处 027-68754162 研工部 027-68754362